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后, 我县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过程中,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 好干部标准的把握上还存在困难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 习总书记指出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是“信念坚定、 为民服务、 勤政务实、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 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但是, 在贯彻执行过程中, 特别具体到每个干部就显得有些笼统, 缺乏详尽具体、 统一认可的好干部细则标准, 从而对好干部的考核评价还存在标准不好把握的困难, 希望上级组织部门特别是中组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二、 客观、 科学、 全面评价干部还存在困难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都提出, 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 客观、 科学、全面考核评价干部。
但是, 现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 缺乏科学、 具体、 简便易行的评价标准, 坚持和强调的“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 考察内容模式化, 考察材料格式化, 加之平时对干部的日常考核不深入、 不全面, 使用干部时突击性考察干部多, 不能突出干部的特点, 难以做到用人所长避人所短, 人岗相适, 从而客观、 科学、 全面评价干部还存在困难。
三、 不唯票取人在落实上还存在困难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都强调, 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 不能唯票选人, 适当加强领导班子、 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
但是在干部考察中,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还是必须的环节, 目前, 中央和省委组织部对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 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还没有明确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比重, 怎样把握好几者之间的权重分配成为最大的难题, 不唯票取人在落实上还存在困难。
四、 不唯考不唯分取人凭实绩选拔干部还存在困难
全国、 全省、 全市组织工作会议都强调, 不能唯考取人, 要凭实绩选拔干部。
但在贯彻落实中, 凭实绩考核评价干部还存在一定困难。
一是考核标准制定难以做到科学合理。
不同岗位的干部分工不同, 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 难以制定一个既具有针对性又统一适用的工作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二是业绩成效评价难以体现全面准确。由于缺乏明确的尺度和量化的标准,不同的考察组评价干部也不一致。
加之, 若考察到喜欢数字注水夸大政绩的干部时, 短短的考察时间内, 考察组识别判断未必真实准确, 考核评价未必客观科学。
建议上级组织部门制定出台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篇二: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修订对照注:
文中阴影部分为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条例》被删去的内 容; 划横线部分为新增加的内 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 方针、 政策, 落实从严治党、 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效管用、 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 年轻化、 知识化、 专业化, 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信念坚定、 为民服务、 勤政务实、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的 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法律、 法规,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 一)
党管干部原则;
( 二)
五湖四海、 任人唯贤、 德才兼备原则;
( 三)
德才兼备、 以德为先原则;
( 三)( 四)
群众公认、 注重实绩、 群众公认原则;
( 四)( 五)
民主、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原则;
( 五)( 六)
民主集中制原则;
( 六)( 七)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和、 基本纲领、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 结构合理、 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全国政协、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的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 ( 不含正职)
和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 人大常委会、 政府、 政协、 纪委、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 上列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 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法律法规和政策另 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 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的选拔任用, 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 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 领导干部、 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参照本条例执行。
选拔任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 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
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 党组织推荐、 提名 人选的产生, 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 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五条第六条
党委( 党组)
及其组织( 人事)
部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负 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第七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一)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自 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的水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坚持讲学习 、 讲政治、 讲正气, 思想上、 政治上、 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 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政策, 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 做出树立正确政绩观, 做出经得起实践、 人民、 历史检验的实绩。
( 三)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 时俱进, 开拓创新求真务实, 认真调查研究, 能够把党的方针、 政策同本地区、 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 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讲实话, 办实事,求实效, 反对形式主义。
( 四)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 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 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 五)
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坚持原则, 敢抓敢管,依法办事, 清正廉洁, 勤政为民, 以身作则, 艰苦朴素, 勤俭节约, 密切联系群众,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自 觉接受党和群众
的批评和监督, 加强道德修养, 讲党性、 重品行、 作表率,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做到自 重、 自 省、 自 警、 自 励,反对官僚主义, 反对任何滥用职权、 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 六)
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 有民主作风, 有全局观念, 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善于团结同志, 包括团结同自 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 还应当努力达到中央对高级干部提出的各项要求。
第七条第八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 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 一)
提任县( 处)
级领导职务的, 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二)
提任县( 处)
级以上领导职务的, 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 三)
提任县( 处)
级以上领导职务, 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 位工作两年以上, 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 位工作三年以上。
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四)
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其中地( 厅)、司( 局)
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 五)
应当经过党校、 行政院校、 干部学院或者组织( 人事)
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 以上的培训,的培训, 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
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 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 六)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七)
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
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 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的党龄要求。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 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程序另 行规定。
第八条第九条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
越级提拔的, 应当报经上级组织( 人事)
部门同意。
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 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 应当德才素质突出、 群众公认度高, 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 表现突出、 作出重大贡献; 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 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 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 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 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 专业性较强的岗 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 艰苦边远地区、 贫困地区急需引 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
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
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不得破格提拔。
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
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九条第十条
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 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 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
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 市、 区、 旗)、 乡( 镇、街道)
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中选拔。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三章
动
议
第十一条
党委( 党组)
或者组织( 人事)
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 提出启 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
组织( 人事)
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 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 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 范围、 方式、 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
初步建议向党委( 党组)
主要领导成员 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形成工作方案。
第三章第四章
民主推荐
第十条第十四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 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 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 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 个别提拔任职, 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 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级党委( 党组)
主持, 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 一)
召 开推荐会, 公布推荐职务职位、 任职条件、 推荐范围, 提供干部名 册, 提出有关要求, 组织填写推荐表;
( 二)
填写推荐票, 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 三)
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 的推荐票分别统计, 会议推荐
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 四)
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领导班子换届, 民主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 参加:
( 一)
党委成员 ;
( 二)
人大常委会、 政府、 政协的党组成员 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
( 三)
纪委领导成员 ;
( 四)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党委工作部门、 政府工作部门、 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 ;
( 五)
党委工作部门、 政府工作部门、 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
( 六)
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
( 七)
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
推荐人大常委会、 政府、 政协领导成员 人选, 应当有民主党派、 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 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 参照上列范围确定, 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
领导班子换届, 根据会议推荐、 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 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 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
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 参加:
( 一)
党委成员 ;
( 二)
人大常委会、 政府、 政协党组成员 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
( 三)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
( 四)
纪委副书记;
( 五)
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
第十四条第十九条
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 和民主推荐的程序, 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第十六条、 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进行, 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根据谈话情况, 经党委( 党组)
或者组织( 人事)
部门研究, 提出初步名 单, 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十五条第二十条
个别提拔任职, 参加民主推荐人员 按下列范围执行:
( 一)
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人选, 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可以适当调整。
( 二)
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 人选, 会议推荐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 、 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 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参加; 本部门人数较少的, 可以由全体人员 参加。
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 参照上列范围确定, 可以适当调整。
( 三)
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人选, 参照上列前项所列范围执行确定。
第十六条
领导班子换届, 由本级党委书记办公会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民主推荐情况, 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 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 单, 经与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 确定考察对象。
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 在本条例第十二条所列人员 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 由党委( 党组)
或者组织( 人事)
部门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 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十七条
确定考察对象时, 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 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
所推荐人选经组织( 人事)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 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
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党委、 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 人选, 可以由组织党委( 党组)
或者组织( 人事)
部门推荐提名 , 报上级组织( 人事)
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四章第五章 考
察
第二十三条
确定考察对象, 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 将民主推荐与 平时考核、 年度考核、 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 充分酝酿, 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 一)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 二)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 三)
有跑官、 拉票行为的。
( 四)
配偶已移居国( 境)
外; 或者没有配偶, 子女均已移居国( 境)
外的。
( 五)
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 六)
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
领导班子换届, 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 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 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 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 单, 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 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 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 由党委( 党组)
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 由组织( 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进行严格...
篇三: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组〔 2010〕 13 号关于街道、 部门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街道党工委、 区级机关各单位党委(党工委、 党组) :
为加强对街道、 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近期区委组织部结合各单位“一把手” 述职述廉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 分别对区委办、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 区直机关党工委、 区检察院、 区经贸旅游局、 区教育局、 区科技局、 区卫生局、 区行政执法局、 区城管办、 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 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水街道、 长庆街道、潮鸣街道、 东新街道、 石桥街道等 19 个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2009 年度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进行了“一报告两评议” ( 即单位党组织向全体干部群众报告一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干部群众对当年新提拔的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进行评议)。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主要采取了 以下方法:
一是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 2009 年度“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的通知》, 对实施科级干部“一报告两评议” 的实施对象、 范围、 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 具体的规定, 要求凡是 2009 年度有提拔任用干部的区属各单位, 都要进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
二是召开所在单位干部会议, 听取党委( 党工委、 党组)
2009 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报告。
三是开展评议测评, 组织 19 个单位共 742 名 干部, 对本单位 2009 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并对 2009 年新提拔的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四是进行个别谈话, 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检查组先后与 316 名 干部进行个别谈话, 听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评价和意见、 建议。
五是查阅相关选拔任用干部有关文件、 会议记录等工作台帐。
从检查情况看, 19 个单位能严格按照区委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文件要求选拔任用干部, 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积极防止和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取得较好效果。
据对 742 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 统计,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总体评价, 认为 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6. 19%, 其中满意的占 86. 99%;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执行《干部任用 条例 》 和相 关政策法规情况, 认为 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5. 04%, 其中满意的占 84. 96%;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 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 95. 6%, 其中满意的占
86. 48%; 干部群众对本单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认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 95. 98%, 其中满意的占 85. 16%。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 宣传进一步深入。
各单位领导班子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都比较重视, 把《干部任用条例》、《区级机关部门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议事规则》、《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区级机关、 街道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等文件作为中心组学习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带头进行认真学习, 使班子成员 都能熟悉上述文件内容。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能积极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 学习、 宣传和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区公安分局、 区行政执法局把《干部任用条例》 和《区级机关、 街道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等文件纳入党委年度学习计划, 进行专题学习, 把学习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起来, 提升了 学习效果。
2、 干部选拔任用 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各单位能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的原则、 条件、 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 使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走上科级领导岗位; 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2009 年提拔的科级干部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普遍靠前, 并普遍实行了 干部考察预告、 任前公示、 试用期和任职前征求本单位纪委( 纪检组)
意见等制度; 坚持对拟任人选在反复酝酿的基础上, 由党委( 党工委、 党组)
集体讨论决
定; 坚持正科级干部任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未发现有临时动议讨论干部的现象; 组织工作认真细致, 台帐资料比较规范、 齐全,干部群众反响较好。
区直机关党工委、 区卫生局、 长庆街道、 东新街道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选拔过程公开、 透明, 民主评议各项指标干部群众评价较高。
3 、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加快。
各单位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具备竞争上岗条件的, 普遍组织实施了 竞争上岗; 有些单位还对任同一科级岗位时间较长的干部实施内部轮岗交流; 有些单位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在拓宽干部“下” 的渠道方面作了 积极探索; 有些单位实行了 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讨论科级干部任免无记名 投票表决, 如区教育局、 天水街道、 石桥街道等单位对科级干部拟任人选, 实行了 党委( 党工委)
无记名 票决。
区民政局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 参加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面试工作, 有效地扩大了 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推进了 民主建设。
4 、 深入整治用 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 自 觉维护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的严肃性, 积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各单位能按照《区级机关部门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议事规则》、《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 规定, 做到干部选拔任用前充分征求班子成员 意见, 大部分单位做到“一把手”
末位表态, 加强对“一把手” 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
二、 存在的主要不足 从检查情况看, 少数单位存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规定和程序不够严格、 不够规范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个别单位新提拔的干部, 在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够高;二是部分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采取了 会议推荐, 但没有实行谈话推荐; 三是个别单位具备进行竞争性选拔干部条件的,但没有实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
这些问题的存在,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 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三、 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几点要求 1、 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意见建议的整改。
各单位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要认真对照, 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制定整改措施, 突出 重点, 明确措施和要求, 对群众民主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不够高的干部, 各单位要视情予以谈话提醒。
2、 继续抓好《干部任用 条例》 的学习 、 宣传和贯彻。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把学习 《干部任用 条例》 纳入党委(党工委、 党组) 中心理论组学习 、 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定期组织学习 和检查。
区委组织部将印发《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文件选编》 ,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党组)
要组织专题学习 。
今后新提拔任用的区管领导干部都要进行干部选拔任用知识的学习测试。
3、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
各单位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 办事,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民主推荐、 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 会前酝酿、 党委( 党工委、 党组)
无记名 投票表决、 任前备案、 任前公示、 发文公布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 执行标准不走样、 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坚决杜绝违反《干部任用条例》 规定的行为。
4、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各街道和区级机关各单位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中, 凡具备进行竞争性选拔条件的, 均应实行竞争上岗 。
在实施科级干部竞争上岗 前要制定实施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 区人事局审核同意。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党委( 党工委、 党组)
讨论干部无记名 投票表决制度, 继续实施年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 工作, 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科学化、 制度化、 规范化建设, 努力把我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共下城区委组织部 2010 年 3 月 10 日
主题词:
干部选拔任用
“一报告两评议”
通报 抄报:
市委组织部, 区四套班子成员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
2010 年 3 月 10 日 印发 ( 共印 100 份)
篇四:对照检查有无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说情干预
选拔任用,考察报告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报告我院科级干部选拔任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在此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三不一坚持”:不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能考察、不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提交党委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多数人不赞成的不能通过,杜绝了用人不正之风。XX年,我院未提拔任用科级干部。
一、加强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 淫 是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 喳 用政策的前提和基础。
裕 我院党委每月组织全体 幼 中层及以上干部认真学 赡 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枢 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 枕 法规内容,不断深化干 芭 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 痢 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 劝 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 赶 规精神实质的把握和理 椿 解,形成了常抓不懈的 僚 学习宣传机制,提高了 招 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 糖 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弛 ,增强了干部群众对选 迹 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 滤 性和主动性。
二、 折 以规范程序为主线,坚 碌 决杜绝干部选拔任用工 球 作上的不正之风
在 颠 干部调整和任用中,我 臂 院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干 努 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 氧 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 啸 向,按照“凭实绩、重 附 德才、看民意”的原则 罚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尚 ,自
觉遵守干部工作纪 蚂 律,严格按照规定职数 宰 配备干部。在干部选拔 阑 任用过程中,抓住关键 侍 环节,严把“五关”:
劣 一是把好资格审
查 即 关,对不符合任职资格 贴 条件的一律不上方案; 粗 二是把好民主推荐关, 衅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 轿 用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 午 本程序,为了充分体现 陌 公平、公开、公正,落 囱 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 袒 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各 择权,在选拔科级干部 闲 过程中,组织全体在职 秤 在编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莆 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 仰 荐,凡民主推荐不入围 晋 的,坚决不列为考察对 军 象,从源头上防止任用 星 干部的不正之风;三是 贤 把好组织考察关,为了 赵 有效防止选人失准、失 龟 真现象发生,在民主推 召 荐后,学院党委召开会 夺 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 硫 对象和考察范围,考察 屑 对象确定之后,组成考 樱 察组,由纪检书记任组 符 长,及时发出考察预告 学 ,通过不记名投票、个 刨 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 噪 式,广泛听取民主的意 惊 见,全面掌握干部的现 琉 实表现,增强了考察干 夜 部的准确性;四是把好 押 讨论决定关,学院党委 抬 在研究任用干部问题上 诚 ,坚持做到“三不上会 邪 ”,即“民主测评结果 头 中可以提拔票未超过到 涕 会人数60%以上的不 识 上会、没有考察材料的 幼 不上会、没有征求意见 维的不上会”;党委委员 误 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 议 党委委员一人一票,未 寨 获半数以上的不得任职 垣 ;五是把好任前廉政谈 归 话关,我院 XX 年选拔 糟 任用调整了 15 名科级 冉 干部,由学院纪
委组织 灌 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进 神 行了廉政宣誓仪式,通 忠 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 脱 了新任科级干部的廉政 颜 自律的意识和责任感。
扒
三、以落实群众“ 兄 四权”为准则,不断增 鱼 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劳 透明度
一是坚持考 间 察预告制,落实群众“ 龚 知情权”,坚持在考察 满 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 蛛 、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 窖 沟通和征求
意见, 闷 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 宇 推荐,给群众充分发表 芝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 攀 是落实群众“参与权” 渴 ,在推荐工作中,明确 毋 规定群众参与推荐的范 疾 围、层次、人数和比例 裕 。在具体实施中,要求 口 全院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盾 参加;三是落实群众“ 众 选择权”,充分尊重群 签 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 琳 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 骗 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 治 ,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 怎 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 面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 旨 权”,将选拔任用干部 推 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 诡 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 哥 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皮 ,对群众的反映的,做 野 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 芯 交待。
四、存在的薄弱 祷 环节和改进措施
一 蒲 直以来,我院在干部选 星 拔任用工作中总的情况 泽 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 为 差距。
1、进一步 各 深入学习干部工作选拔 依 任用政策法规。学习
贯 愈 彻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是 宰 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 莲 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 踩 提高,继续将干部工作 祥 政策法规列为中心组学 屯 习的重要内容;继续发 苫 动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 峙 习领会精神,深化理解 悔 ,把握本质熟练运用; 科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 燥 ,进一步营造学政策、 曼 守政策的良好氛围。
盅
2、进一步加强执行 鸽 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力度 讣 。在进一步注重“四严 蛾 ”的基础上抓规范:严 臆 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 逾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 袭 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 瘟 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 寒 序,规范选拔任用
真 过程;严格遵守纪律, 荐 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滔 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抓 校 深化,进一步细化、落 庚 实干部工作政策法规。
破
3、进一步探索竞 砍 争机制,科学构建科级 楞 干部后备队伍。今后, 糠 我院将严格按照《干部 炒 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 湘 ,从思想上找差距,从 烬 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 唆 上找抓手,进一步加强 钦 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 促 部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 取 ;搭建择优平台,加大 怎 激励力度,让能干者有 悬 位置,想干事者有机会 融 ,能干成事者有地位, 陷 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 昆 力的人才队伍;开展竞 腑 争上岗,选拔一批政治 砚 素质高、综合能力强、 必 普遍反映好的优秀年轻 揪 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上 芍 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 秋 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竞 傀 争力。
干部提拔任用考 鼎 核材料一
xx,男 富 ,*年*月*日生,汉 盎 族。19**年*月毕 耘 业于*专业,大学文化 史 程度。中共党员,高级 逛 职称。*年*月参加工 议作。
xx 同志参加 苞 工作以来,一直从事* 霓 *工作,他以饱满的热 湾 情、务实的作风、高度 狂 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 藉 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菲 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 瓣 ,利用自身优势,创造 彤 性地开展工作,较好
有
地履行了一名副主任 蓖 的工作职责,取得了一 沦 定成绩,树立了良好的 姚 干部形象,受到了广大 铃 干部群众的好评。其各 滩 方面表现如下:
一、思 陆 想上
该同志思想政 咬 治素质高,与党组织保 骡 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 汲 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他 整 十几年如一日,始终以 涅 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 氧 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 了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底 ”的时代责任,立足本 狮 职工作,努力学习“三 躲 个代表”重要思想,善 鸥 于思考和总结,并在实 麻 践中综合运用,政治立 瘫 场坚定。他结合“保持 盔 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笺 活动的开展学习,认真 颜 学习“三个代表”的重 惟 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 遂 “十七大”精神,关心 帆 国内外政治时事,爱党 巧 、爱国、爱人民、爱* 透 *事业。思想先进,在 页 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 颈 锤炼下,他在思想和工 努 作上日趋成熟,成为思 蚊 想、政治、业务全面过 羔 硬的青年干部。
二、工 莱 作上
xx 同志对工 无 作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香 ,求真务实,兢兢业业 英 ,勤于学习,刻苦钻研 体 ,谦虚谨慎,无论是在 篮 配合主任管理时还是独 漾 立负责部门工作中,都 隐 能发挥自身的优势,较 四 好地完成了总务管理工 欣 作,得到一致好评。他 纱 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 摹 己,始终脚踏实地,认 虞 真负责,早来晚走,扎 精 实努力,勇于创新,一 瑶 心扑在工作上,表现出 致 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 撵 的工作责任感。任 xx 伺 处副主任以来,工作主 此动有条理,注重团队精 牌 神,善于管理,效率高 豢 ,不拖泥带水。有热情 钳 ,业务能力强,工作考 橱 虑全面、成熟、工作有 仪成就。在工作中牢固树 惕 立了总务工作为教学一 颂 线服务的思想,甘为后 榆 勤战线上的无名英雄, 煮 坚持“后勤工作必须服 瀑务于教学工作中心”的 伊 原则,处处严格要求自 骤 己,吃苦在前,享受在 种 后,尽心尽力做好后勤 们 服务工作,使管理水平 彭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 没 高。
在对待本职工 残 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 止 的同时,xx 同志还积 铱 极参与学校的各项中心 地 工作和大型活动,从不 钢 敷衍了事,不摆花架子 宅 ,不搞形式主义,总是 喜 从实际出发,尽己所能 幼 ,不断创新,为各个部 喻 门提供服务。正是由于 造 在工作中对自己的严格 建 要求,在对待每一项工 允 作都一丝不苟的严谨态 予 度和好学好钻的工作韧 硝 性,使得他建立了较高 泛 的威信,形成了良好的 瘁 口碑。由于成绩突出, 指 曾多次荣获优秀工作
者 旁 、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 携 称号。
三、学习上
趾 xx 同志注重认真学习 秽 ,提高修养。一方面注 灶 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尧 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 傻 东思想,正确学习领会 夺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弄 表”重要思想精髓,做 瑰 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 龚 指导实践。另一方面注 侦 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 胀 平时十分注重阅读报纸 服 杂志,从中吸取知识, 欢 刻苦钻研电脑知识,努 译 力从各方面夯实自己的 仪 文化功底,积极开展办 留 公自动化。第三,注重 僻 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书 托 本上学,从文件中看, 哪 在工作实践中摸索,通 楚 过学习,使自己成为业 伪 务的行家,岗位的能手 腰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 藩 了自己的修养。
四、生 哥 活上
生活上不骄不 虎 躁,作风严谨,遵章守 呜 纪,廉洁自律,不侵占 糕 公家一分一厘。为人谦 垄 虚谨慎,善于听取他人 吊 意见,博采众长,不断 犹 完善自己。严以律己, 棱 宽以待人,尊重领导, 畦 团结同志。心肠热,乐 翱 于助人,热心帮助其他 僵 有困难的员工,考虑他 壹 人的多,考虑自己的少 怪 ,是同事们心目中的好 床 同事。在平时的工作中 姚 ,他能够做到对同事关 酶 心爱护、热心帮助,经 挎 常找同事谈心,及时了 扬 解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 歇 和工作想法。由于有他 染 做好员工的思想沟通和 亨 引导,使得总务处人员 楔 思想进步,工作态度积 钥 极向上。
总之,x 胀 x 同志在学习上做到了 传 坚持不懈,与时俱进, 阉政治思想成熟;工作上 潮 做到了脚踏实地,开拓 遇 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须 生活上做到了谦虚谨慎 淌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我 ,工作作风实。在多年 愚 的工作中,各方面都是 熄 经得起考验的,是一位 搜 政治素养高、协调能力 敌 强,善协作、重实干的 栏 好干部,特向组织部门 摘 作出郑重推荐。
XX 年 曰 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 络 题报告
XX 年来, 嘛 我院党组坚持以十八大 肄 精神为指导,严格贯彻 啸 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 篡 拔任用工作条例》,坚 砧 持干部选任的原则、标 淹 准和导向,以培养信念 凋 坚定、为民服务、勤政 旨务实、敢于担当、清正 败 廉洁的好干部为目标, 冲 为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阴 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正 。
一、干部选拔任用的 瓷 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 脏 院共提拔中层领导干部 臭 1 名,目前全院中层干 盔部共 18 名,其中女干 雍 部 4 名,35 岁以下中 遇 层干部 8 名,占全体中 丈 层领导干部 44%,本 推 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层 狸 干部 18名,占全体中 罐 层领导干部 100%。
尺 总体来说我院中层干部 娱 结构合理。
二、干部选 铱 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 坚 潍 持标准,严格程序,确 那 保质量
我院严格遵 脏 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常 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 甄 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 右 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 掸 标准,
坚持群众公认、 抒 注重实绩。在确定考察 明 对象时,把民主推荐的 莫 结果作为重要的依据之 疚 一,但不是简单地以票 烛 取人,在民主推荐中正 种 确地分析和对待推荐票 梧 数,把推荐得票与组织 谭 掌握情况、干部一贯表 拖 现、工作需要相结合, 鸣 对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发 的干部进行全面分析, 规 切实把政治坚定、作风 铸 过硬、埋头苦干、默默 详 奉献、群众公认的干部 脏 选拔上来。对干部选拔 漾 任用过程中的动议、民 爬 主推荐、考察、讨论决 辙 定、任用公示、任前谈 绣 话等各个环节,都严格 贫 把好关。重点把好推荐 盏 关,我院把民主推荐作 谩 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的 炮 、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 类 ,十分注意听取群众意 曝 见,严格执行有关的民 不 主程序。严格把好考察 绎 关,首先是制定好考察 胳 工作方案,确定考察时 腥 间,提前发布考察预告 激 ;其次是认真组织考察 邓 ,把干部的党性原则、 湘 思想品质、廉洁自律、 瀑 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 鱼 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 褒 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 纬 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 碑 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 续 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 彰 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 给 能、勤、绩、廉等方面 阅 的情况。考察中,采用 散 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 颊 方式,真正把好考察关 剩 ,为党组提供可靠有力 晤 的考察结论。关键把好 玄 讨论决定关,党组讨论 纬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 略 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 杰 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衍 定的原则。严格执行《 屑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挣 工作条例》,做到四个 拯 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 脸 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不 戊 上会,没
有经过考察的 轴 拟任人选不上会,没有 田 征求院纪检组意见的不 烙 上会,群众举报问题未 责 经调查核实的不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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