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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益聚文秘网 发表于2022-08-20 16:30:2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使党建工作成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将 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成为百年长青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根据《 XXX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项目细化、考核量化、结果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考核评价对象为公司属项目部党组织。

 第四条

 考核评价工作周期为一年(从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以日常考评为基础,期末考评为重点。

 第五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党组织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和各项目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 第六条

 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企业文化、群团工作、表彰奖励七个考评项目。其中,前六项为标准分,合计 100 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为 5 分。

 第三章

 考核评价方式及结果 第七条

 项目自评。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项目党组织根据《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表)中规定的各项考评内容,逐项对照检查,对本项目年度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报公司党委。每项工作推行“二三五”制综合评分办法(即建立制度占 2 分、执行情况占 3 分、执行结果占 5 分)。

 第八条

 检查复评。在每年一月份,公司党委成立检查组对各项目自评情况进行复评。

  检查组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工作记录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项目党建工作及专项活动完成的实际情况,按照《中交四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表》对各项目自评内容逐项复评,复评分数作为各项目党建工作年度考评结果。各项目自评分与检查组复评分结果不一致时,以检查组复评分为准。

 第九条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评 90 分(含)以上为优秀,90 分以下至 80 分(含)为良好,80 分以下至 60 分(含)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核评价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一)未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指标; (二)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发生重大恶性或群体性事件。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十条

 各单位的年度考评结果将直接运用于本单位年度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中。

 第十一条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选为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候选单位;优先参与申报局组织的各种评选表彰活动。

 第十二条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党委,进行勉励,指出不足,分析原因,促其改进完善;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党委,限期整改;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委,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本年度各类评选表彰的参评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X 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2013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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