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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主体3篇

益聚文秘网 发表于2022-08-18 16: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党风廉政主体3篇党风廉政主体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2016-11-04浏览: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主体3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主体3篇

篇一:党风廉政主体

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2016-11-04 浏览:分享人:熊莹文手机版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XX 分公司党委深刻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治清明、工程项目清廉蔚然成风。尤其是“一把手”把落实主体责任摆上重要位置,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出样子、带好班子,为确保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提供了政治保障。

 组织领导。一是加强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在组织领导上发挥好统揽作用。公司成立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工作亲自督办;公司班子成员分别承担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公司结合各县分公司、各部门实际情况,年初就制定了《2016 年度 XX 分公司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

 表》,其中 7 项共性任务、52 项个性化任务和要求,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形成上下联动,做到年初有分工、季度有检查、有通报,年中有督导,进一步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公司全面落实。三是逐级签订《2016 年度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书》。2016 年共签订党风廉政暨城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书 136 份。其中,公司领导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 13 份,各部门负责人与其部门相关人员签订 123 份。

 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按照省公司《2016 年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计划》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及时制定印发《XX 分公司 2016 年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计划》、《2016 年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集团公司 2016年反腐倡廉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营造“倡廉洁、扬清风、树正气”的企业氛围。

 公司总经理在 2016 年年度工作会议上,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做了重要讲话,公司纪委书记对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做了 1 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2016 年组织公司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1 次,预防职务犯罪讲座 1 次,党风廉政建设讲座 1 次,参观爱国主义教

 育基地 1 次,每周五向公司党员领导干部发送 1 期党风廉政建设彩信(共发送 15 期),在公司内部建立了廉政书屋、企业文化成果展示墙、廉政文化宣传长廊等,作为公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活动场所,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2016年 6 月 XX 分公司被授予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公司廉政文化建设的举措和经验,被市纪委、监察局作为 XX 市各单位申报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样板工程,市直各单位纷纷组队到公司观摩学习,扩大了公司的影响力,树立了良好企业形象。对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各项工作任务,每年初,公司都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年度 XX 分公司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年度反腐倡廉学习教育计划》、《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方案》,严格执行省公司下发的相关制度和重点工作,保障公司在生产经营工作中未发生一例违规违纪案件。

 严格执行省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下发了《XX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2016 年版)》,切实做到凡属“三重一大”决策内容的,按既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决

 策,并形成决策会议纪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对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依据有关规定合理授权、分级决策,权责一致、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上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决策规则和决策流程,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公司监督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确保《办法》落到了实处。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公司制订了《中国移动安徽公司 XX 分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细则中规定了对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得分所占权重,干部的职务消费、诫勉谈话、降级处理等内容,规范了用人机制。

 监督惩处。习近平同志在前不久召开的上海市党政干部大会上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改革五位一体上整体加以推进。

 公司领导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形式,认真反思和剖析个人工作、学习、生活、社交等方面所遇到难题和思想问题,提高了防范意识和思想觉悟,强化了廉洁自律行为,有效防止了污泥浊水的侵

 蚀。同时,对亲属、家属和下属等“三属”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司纪检部门加强对公司各项采购、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政建设进项目,工程双方签订廉洁责任书。2016 年完成现场监督 30 多场次,工程双方签订廉洁责任书据不完全统计,达到了近 200 份。

 通过上述工作,2016 年 XX 分公司未发生一例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

 廉洁自律。为政之要在于廉洁,廉洁之本在于自律,自律之道在于防患未然。公司领导把廉洁自律作为思想境界和责任要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努力做到廉洁自律、防患于未然,一辈子忠于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一是廉洁从“小节”做起。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公司领导加强自身修养,不为利益所动,对“小节”有清醒的认识,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节失守,大节难保;小洞不补,大洞难堵。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累大德,凡此种种。公司领导皆能泰然处之。二是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心不廉则无所不取,心无防则无所不为。廉洁自律是一项长期的思想作风建设,绝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它的效力在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公司领导始终坚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

 来培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在面对诱惑、陷阱时,头脑清醒,警钟长鸣,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真正做到了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生活上清白,守住了自己的精神家园。三是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不仅是一种思想境界,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公司领导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切实履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公司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反对四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公司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公司党委成员每人撰写了一篇心得体会。

 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纪委书记始终将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根本,尽职尽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职能,责无旁贷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以落实监督责任的实际举措和成效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构建严密体系。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2 次,日常督查 40 余次、专项检查 4 次,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使反腐倡廉决策部署更加有力。二是发挥参谋作用。坚持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和公司业务发展大局,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部署

 落到实处,营造党风清、政风廉、作风实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制定了《2016 年度 XX 分公司党风廉政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表》将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 7 项共性任务、52 项个性化任务和要求,部署落实;制定了《2016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三是组织协调有力。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运用,动员各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区别对待,各有侧重,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传导至神经末梢。2016 年公司纪检部门加强对公司各项采购、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确保廉政建设进项目,工程双方签订廉洁责任书。完成现场监督 40 多场次,确保公司各项采购和工程项目未发生一例违纪违法案件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市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工作既要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龙头,更要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做表率。局党组提出八项措施运用法治思维落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班子自身建设

 局党组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部署全局反腐倡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细化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落实一岗双责

 年初局党组与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书,逐级明确责任;年内适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分析,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处理;年终局党组听取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对分局全年廉政工作做出总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三、抓好选人用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组意见、党组集体讨论、实行票决、任前公示等选拔任用程序,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四、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

 局领导和各科室、基层单位每周深入各镇和项目现场上门服务,实地了解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局领导定期深入社区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形势宣讲,认真听取群众呼声;推行财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局内开设举报

 信箱,对收到的信访举报及时组织核查办理,坚持不懈反对“四风”。

 五、强化内部监督体系,推进源头防控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特别是围绕预算安排、资金支付、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每年年初都进行一次筛查,对可能引起风险的 19 个关键环节设置风险控制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

 六、开展日常教育,常抓不懈

 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党课为载体,通过专题讲座、观看警示片、参观展览、主题演讲等形式,每周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有关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教育和自查。

 七、强化常态监督,建立约谈机制

 局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基层单位领导干部,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发现苗头性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个人立即处理上报。

 八、加强检查考核,强化组织约束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在局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地位,对局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

 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任用的重要依据。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学习落实情况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转发《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金纪办发〔2016〕55 号)要求,现将市粮食局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党委班子对两个责任的自觉担当

 局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王三运书记在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推动党委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做到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一个“实”字;二是突出研读原著;三是突出全面覆盖;四是突出营造氛围。“三个深化认识”:一是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深化认识;二是结合粮食系统各单位职责深化认识;三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化认识。组织开展了以“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集中教育活动,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

 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两本书和焦裕禄、柴生芳、彭维平等...

篇二:党风廉政主体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镇党委和全镇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其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行基层党组织定期向镇党委、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凝聚正能量,为 XX 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全面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镇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和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必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制定工作计划,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3.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若干规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地反对和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玩风盛行、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等突出问题。

 4.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坚决惩治腐败。全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做到有腐必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支持和保证纪委工作,突出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纪委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

 6.推进源头治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7.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举报信件,做到有案必查、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答复。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8.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建崇廉风尚。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和积极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议。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帮助其改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艰苦奋斗,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

 1.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镇党委报告。

 3.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

 三、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参谋助手。

 (一)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向镇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协调牵头作用,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斗争工作合力。协助镇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定期向镇党委和

 县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及时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情况和问题。协助镇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并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加强监督问责。协助镇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加强对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四)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五)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按照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追究的情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形:(1)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或拒不办理,导致党风政风出现重大问题的;(2)本地本单位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治,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4)维护群众利益措施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的;(5)在任期内,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腐败窝案,或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主动查处的除外); (6)对本地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8)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法规制度,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8)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不到位,导致本地本单位所属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淡薄、无视法纪的; 2.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形:(1)对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不落实、不执行,监督不力的;(2)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不抓不管,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的;(3)对本单位班子成员腐败问题失察或不报告的;(4)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包庇袒护违纪违法行为的;

 (5)在任期内,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腐败窝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主动查处的除外);(6)不认真或不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导致出现错案、损害党员权益的。

 (二)责任追究的措施 1.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追究党委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追究纪委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2.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实施责任追究:

 1.实行诫勉谈话。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出现比较突出问题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被诫勉谈话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提拔重用。

 2.建议组织调整、免职。因落实“两个责任”问题一年内被诫勉谈话 3 次(含)以上的领导干部,建议对其予以组织调整或免职。

 3.依纪依法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违纪的,追究党纪政纪

 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强烈信号。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五、完善落实保障措施

 (一)履责情况报告制度。各村和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 3 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党委和镇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村和部门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

 (三)检查考核制度。镇党委制定考核方案,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创新检查考核办法,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单位表彰奖励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约谈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

 负责人,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对发现问题较多、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单位,要亲自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五)廉政教育谈话制度。镇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不少于一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听取谈话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汇报,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六)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深化党的纪检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部署要求。巩固和深化纪检部门“三转”成果,突出主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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