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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机制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
工作实施意见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主要以“三维数字社会” 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三维地理基础信息、人口精细化管理、 三维全景视频监控三大应用平台和各工作模块为依托, 将基层政务管理服务中的百余项工作实现信息化、 数字化、 规范化, 实现了各级级部门的资源共享, 为上下级绩效考核提供了 有力支持。
为确保系统高效运行,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运行制度, 有效提升各级部门绩效考核力度, 结合本区特点, 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三维数字社会” 集成管理应用系统作为“民情流水线” 工程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受到了 中央、 省、 市、 区各级领导的广泛认可,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按照省委组织部吴部长的指示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 深化拓展“民情流水线” 工程, 充分发挥“三维数字社会” 信息技术优势, 提高基层政务工作效率, 创新城市管理手段, 拓展为民服务渠道; 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部门联动, 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 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 实现区级管理平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第一时间处置问题、 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提升城市管理效率, 改善城市环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 组织架构
(一)
“三维数字社会” 工作领导小组
在区委、 区政府的领导下, 统一协调全区“三维数字社会” 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及考核工作, 制定“三维数字社会” 相关工作的考核标准。
(二)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
1、 负责全区各街道、 各相关部门“三维数字社会” 集成管理应用系统的具体运行和部署工作;
2、
对“三维数字社会” 集成管理应用系统各工作模块中对应的街道办事处所属部门的基础信息维护、 事件办理效率、 窗口评议评价结果、 城市管理事、 部件处理量等进行考核;
3、 负责将通过视频框选功能、 视频监控系统所发现的交通、 环保、 治安、 城市管理等问题向对应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派遣任务, 对交办的相关问题处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接受任务处理反馈、 检查结案, 对问题落实情况通过系统生成报表进行汇总、 统计和综合评定;
4、 针对“民情通” 呼叫服务中心所接到的各类投诉、 城市管理事、 部件处理意见等统一进行受理(立案)
、 校核信息, 通报相关责任单位予以核查并监督处置工作;
5、 定期量化考核各街道、 社区的网格负责人、 楼院长对所属辖区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反馈情况, 并记录归档, 按季度在全区范围通报。
6、 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人口基础信息维护错误, 协助相关部门、 专业机构和街道开展各类人口信息统计工作。
(三)
、 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及职责
1. 区直部门及重点单位: 计生局、 公安局、 民政局、 规划建设局、 交通局、 环保局、 规划建设局、 城管执法局、 公投集团、 西湖街道、 建兰路街道、 西园街道、 西站街道、 西园街道、 敦煌路街道、 龚家湾街道、 晏家坪街道、 秀川街道、 供电局、 电信局、 邮政局、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2. 其他单位:
兰州北科维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将根据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工作进展情况, 逐步增加。
3. 具体职责:
建兰路街道、 西园街道、 西站街道、 西园街道、 敦煌路街道、 龚家湾街道、 晏家坪街道、 秀川街道:
一方面负责关于本单位“三维数字社会” 系统党建管理、 计划生育、 司法、 武装、 城建城管、 统一战线、 综合治理、 民政双拥、 社会保障、 劳动保障、 医疗卫生、 志愿帮扶、 数字城管、 经济发展模块的信息维护、 业务办理、 处理结果反馈; 另一方面负责本街道视频监控中心所发现问题的上报、 下派、 处理、 反馈、 汇总等。
计生局:
公安局:
负责公安井盖、 公安监控探头、 公安警示牌、 治安岗亭、 消防设施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或监管工作; 协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负责对交警井盖、交警监控探头、 控制箱、 占道(行车道)
停车、 交通信号灯、 交通护栏、 出租车站牌、 临时停靠点、 交警标志牌、 公共停车场(位)
、 交警岗亭等涉及交通秩序的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或监管工作。
民政局:
负责涉及城市地名牌、 路名牌、 门牌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遣返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规划建设局:
负责古树名木、 行道树、 护树设施、 花架花钵、 绿地构面、 雕塑、 街头座椅、 喷泉、 雨水井盖、 雨水箅子、 民用水井、 涉及本单位的跨河桥等城市建设过程中城市管理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建设工地、 工地出入口城市管理事件、 部件的整改工作。
交通局:
负责涉及公交站点、 公交站牌、 公交候车亭、 公交始末站、 港监设施等公共交通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环保局:
负责涉及噪音显示屏、 工业废弃物和大气、 水体、 噪声污染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或监管工作。
城管执法局:
负责辖区内涉及无证经营摊点、 越门经营、 违法设置户外广告、 乱搭乱建、 抛洒滴漏、 无证消纳渣土、 人行道违章停车、 乱堆物料、 损毁绿化、 建筑施工噪音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或执法管理工作。
广电台:
负责涉及本单位电视井盖、 有线电视立杆、 交接箱、 标示牌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工作。
工商局:
负责有店无照经营户和无需取得许可证的无照经营户、 废品收购等相关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或处罚工作。
供电局:
负责电力井盖、 电力设施(变压器、 输电塔)
、 电力交接箱、 电力标示牌、 路灯设施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邮政局:
负责邮筒(箱)
、 报刊亭、 信息亭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水务局:
负责其运行管理范围的供水设施(含上水井盖、 自来水管破裂) 和污水设施(含污水井盖和污水管道破裂) 、 消防供水设施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工作。
公投集团:
负责涉及本单位建设且在养护期内的道路市政、 环卫、 绿化、 街头座椅、 雕塑、 喷泉、 雨水井盖、 雨水箅子、 污水井盖、 跨河桥、 水域护栏、 水域设施等各类基础设施的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工作。
电信局、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负责涉及本单位通讯井盖、 网络井盖、 通讯立杆、 通讯交接箱、 电话亭、 标示牌等城市事件、 部件问题的整改和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责任单位:
负责“三维数字社会” 集成管理应用系统区级平台、 “民情通” 呼叫应答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工作; 诊断与排除系统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 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
故障; 为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等提供技术指导; 负责各街道系统运行维护和应用的技术培训; 负责系统软件的完善、 优化、 拓展和升级。
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还应完成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交办的涉及本部门管理职责的其他工作。
三、 运行机制
(一)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总目标
实现基层政务无纸化办公, 动态化、 精确化管理人口信息, 数字化、 信息化决策部署工作, 各部门互相协作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二)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资源整合、 综合协调、 分工合作、 责任到位、 监督有力、 运转高效、 主体唯一、 回路闭合为基本原则。
(三)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总要求
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全面、 迅捷;
第一时间处置问题:
立案、 上报、 下达、 处置问题及时、 有力;
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对各相关单位处置结果复核周密、 完整。
(四)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对象
本意见所称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对象是指在“三维数字社会” 集成管理应用系统涉及到各街道、 各相关部门任何关于人口基础信息维护、 城市管理的部件(含地下管网, 下同)
、 事件(含公用事业服务事项, 下同)
。
人口基础信息维护:
指包括流动人口、 常住人口的详细信息、 及办理相关个人业务的地点、 时间、 评议评价系统结果。
部件:
指城市中具有明确产权人或管理维护单位的公用设施、 道路交通、 市容环卫、 园林绿化、 房屋土地等纳入城市管理的相关设施。
事件:
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管理部件发生改变或者破坏而引起的城市管理现象,主要涉及市容市貌、 宣传广告、 街面秩序、 建筑施工等城市管理事件。
(五)
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的运行环节
1、 工作监督:
在“三维数字社会” 集成管理应用系统区级平台中反应的:
各区直属、街道相关部门人口信息的基本情况变更、 流入流出情况、 业务办理效率、 评议评价结果均由三维数字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监督、 核查; 各街道视频监控中心的城市管理、 突发事件、治安案件、 交通事故等问题的上报、 下派、 解决时间、 处理结果反馈的详细记录
主要以各街道相关部门的信息为基础, 各部门在各城市管理信息采集以委托专业机构采集为主, 政府监管和市民群众举报为辅。
根据信息收集巡查网格划分, 由信息采集员按责任巡查网格进行动态巡查, 对发现的问题运用信息采集器实时上报监督指挥中心, 使发现的问题迅速纳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系统流程并快速流转。
2. 案卷建立: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接收到的上报信息, 即时登记并根据事件、 部件属性进行分类立案并通过系统流程进行派遣。
3. 任务派遣: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根据城市事件、 部件处置标准和时限, 直接向各对应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派遣。
对职责不清等原因无法直接派遣的, 予以协调解决。
4. 任务处理:
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应根据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的指令, 按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对部件进行维护或对事件进行处置。
5. 处理反馈:
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处置后在规定的办理时间内将工作任务完成和复核请求信息反馈给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及时对反馈案件进行校核。
6. 核查结案: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在接收到责任单位上报的任务完成和复核请求信息后, 发送指令给专业采集人员, 由采集人员及时对工作任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并把核实信息报送到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完成工作任务归档、销案等流程, 符合结案标准则完成系统流程进行结案, 否则重新进入系统流程进行二次抄告。
7. 综合评价:
通过数字城管,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对各单位的工作过程、 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一是通过手机定位技术及采集信息的有效率, 对信息采集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对信息采集公司进行考核评价; 二是结合问题及时解决率, 对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六)
” 三维数字社会” 的运行时间安排
1. 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起, 在市区开展” 三维数字社会” 试运行。
2. 2010 年 4 月 1 日起, 正式运行; 待条件成熟后, 逐步在其他街道、 镇推广。
四、 问题处置
(一)
城市管理的事件、 部件责任明确的, 各责任单位应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 及时处置。
(二)
城市管理的事件、 部件责任不清可作为无责任主体单独立项归类, 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按“属地管理、 责随权走、 责任主体唯一” 的原则落实责任。
(三)
对” 三维数字社会” 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非常规问题, 如突发事件、 自然灾害引起的问题需及时处置, 但无法及时分清责任主体的按“先解决问题后落实经费” 和“分清责任” 的原则处置:
1. 政策原因形成的问题或辖区之间边界不明确的问题,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相关责任单位应先行协调解决, 情况复杂的由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分清责任主体, 落实(追缴)
资金;
2.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应急处置, 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相关责任单位应先行实施, 情况复杂的由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后分清责任主体, 落实(追缴)
资金;
3. 产权、 责任属市级部门的问题, 通过数字城管网络派发到相关单位, 派遣后不整改或推诿的, 由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督办, 市级部门的问题处置率将纳入桐乡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4. 因难以查处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问题, 由市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相关责任单位协调处理。
5. 需落实(追缴)
的资金, 事后能明确责任主体的, 应由责任主体落实; 确属无责任主体的, 市财政每年应落实一定的预处理资金, 作为“代整治” 经费, 事先予以拨付。
五、 保障措施
(一)
人员保障。
各问题处置责任单位要指定专门的” 三维数字社会” 工作分管领导和专(兼)
职受理人员, 配备专门的工作电脑并连接政务电子专网。
指定的受理人员要熟悉电脑操作, 并熟悉本单位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 各单位要加大对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 增强责任意识, 强化效能监管。
(二)
制度保障。
数字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制订和完善” 三维数字社会” 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数字城管事件、 部件管理规范、 信息采集员工作规范、 ” 三维数字社会”操作流程规范等相关一系列配套制度和规范。
(三)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把数字城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确保数字城管系统正常运行和数字城管系统、 数据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并为数字城管责任单位处置城市管理问题提供经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