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二庄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开展“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梁二庄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梁二庄镇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镇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 18号)文件和《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邱县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邱政办字[2017] 1号)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规划、环保、市场监督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清零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采取疏堵结合、关停并转的方式,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切实解决“小散乱污”问题,依法关停取缔彻底到位,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反弹。
二、整治对象
“小散乱污”企业具有规模小、分布散、管理乱、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主要分布在县域等交界地带、城乡结合部、农村等环境复杂区域以及环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区。结合我镇实际分为6大类45项。
(一)建材类。主要包括小石料、小白灰、小沙场、小渗水砖、小商砼、小水泥粉磨站、小耐火材料,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和有机溶剂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加工企业等。
(二)堆场类。主要包括小煤厂、小渣场、小矸石场、小煤泥场、小粉煤灰场等。
(三)冶炼类。主要包括小有色熔炼加工、小铸造、小炼铁、小炼锌、小炼铝、小岩棉、小磁选、小洗选、小轧钢、地条钢等。
(四)化工类。主要包括小化工、小炼油、小塑料、小水洗、小染料、小印染、小制革、小橡胶等。
(五)标准件类。主要包括小热镀、小电镀、小标准件等。
(六)其它类。主要包括养殖粪便晾晒场、非法加油点、小陶瓷、小炭素、小蒜米加工、小造纸、小淀粉、小硫磺、小木炭、小丝网加工等。
三、整治标准
按照严厉打击、关停取缔、规范提升的标准,对“小散乱污”企业开展清零整治攻坚行动。
(一)严厉打击。将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化工、小炼油、小塑料、小水洗、小染料、小印染、小制革、小电镀、小炼铁、小炼铝、小炼锌、小造纸、小硫磺、非法加油点等14项“小散乱污”企业,作为严厉打击对象,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的标准取缔到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二)关停取缔。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无证无照、涉嫌违规经营、违法排污的小石料、小白灰、小沙场、小商砼等其它31项“小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三)规范提升。根据实际情况,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较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制定规范提标、入园进区等措施规划,报县环保、市场监督、发改、工信等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和宣传发动阶段(2月25日-2月28日)。一是成立梁二庄镇清零整治攻坚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二是开展调查摸底。采取进村入企、公告申报等形式,对辖区范围内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查清数量规模、业主、行业、类别等情况,力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三是排查结果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制定明细。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于2月26日前将排查明细表报镇“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办公室,镇汇总后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四是召开清零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五是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条幅、传单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氛围,把条幅、标语悬挂到每个街道、村庄,明白纸张贴到每家每户。镇微站要对清零整治攻坚行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六是广泛开展有奖举报,引导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治理,打一场人民战争。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一3月21日)。按照标准,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坚持立查立改。实施倒排工期调度任务,调度时间分三步走:第一步时间点为3月1日到6日,各村要完成辖区内任务的50%,第二步时间点为3月7日到14日,各村要完成辖区内任务的80%,第三步时间点为3月15日到21日,各村要完成辖区内任务。每步结束后,镇指挥长要对本阶段清理情况进行调度,不能完成任务的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在清理任务中,对严厉打击类,要采取查封扣押生产设备、产品原料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对业主采取强制措施打击到位。对关停取缔类,要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彻底关停取缔到位。对规范提升类,要制定规范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达到国家法 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准入条件,积极进园入区、集中管理,对于没有按时完成规范整治的企业要依法关停。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22日-3月25日)。开展总结验收,总结攻坚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小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党委书记张兰江任政委,镇长安刚毅任指挥长,副镇长韩海冰任副指挥长,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韩海冰兼任。
(二)建立制度,强力推进。清零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建立七项工作制度:一是网格化监管负责制。以乡镇网格为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实现清零整治攻坚行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定期报告制度。为确保清零整治攻坚行动信息畅通,各村每月7日、17日、27日向镇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上一阶段工作情况,紧急情况和特殊情况随时汇报告。镇智慧办公室负责收集信息及时向县报告。三是定期调度制度。镇指挥部每半月对清零整治活动进行调度,听取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四是定期通报制度。镇指挥部办公室每半月以片为单位对活动进展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村、片进行相应处罚。
(三)畅通举报,强化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群众的举报热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四)健全机制,长效监管。把环境监管责任细化到人,建立常态化的巡查机制,对非法“小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进行“回头看”,巩固清零整治攻坚行动成果,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