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征信业务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 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根据 XX 文件要求, 我行迅速成立以行长 XX 为组长, 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小组。
依据 XX 规定, 在 X 月 XX 日至 X 月 XX 日, 对我行相关征信业务进行全面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我行在使用个人征信查询系统, 不管是那种贷款类型, 我行都在客户授权情况下办理征信业务, 对每位贷款客户信用情况进行查询, 根据调查报告及实际情况确定发放贷款额度。
二、 在查询过程中, 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对每一笔被查询者, 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 进行授权内查询, 做到无越权查询。
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 做到保密制度, 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
三、 我行被查询者为借款人, 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 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 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 我行对被查询者的信息绝不对外宣传, 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 影响个人信誉。
四、 我行严格管理客户个人信用信息, 不得向外泄露客户征信信息。
从开业至今, 我行未发生将客户信息与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交易的情况; 也为发生向客户违规提供信息或违规查询获得客户信用报告的情况。
五、 无篡改、 毁损、 非法使用个人征信信息; 无与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恶意串通, 向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虚假信用信息。
同时使用个人征信系统的电脑没有连接互联网等外网。
XX 银行
XX 年 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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